2004年11月4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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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家电不能随便回收再上市要贴二手标签
浙江将试点施行废旧电器管理条例
屠震昊

  近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完毕,将于近期颁布实施。一旦实施,消费者家中淘汰的废旧家电不能随便扔进垃圾桶,也不能随便卖给回收家电的“破烂王”,只能交给具有回收资质的家电处理企业。近日,国家发改委环境资源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浙江省将会成为国内第一个试点该《条例》的省份,另外一个试点城市是青岛。
  记者采访了参与制订该条例的国家发改委综合利用处的相关工作人员。
  具体怎么回收呢?综合利用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等到条例出台后具体操作事宜都会考虑的,回收价格可以根据家电情况浮动,回收网点不止大卖场,通过国家认证的企业都能回收,而且因为国家将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资金,用于补贴回收处理成本,所以回收企业应该会上门服务的。
  据了解,在新的条例中,回收企业如果销售修复后的二手家电,必须标示明确的“二手”标签。没有这个标签今后不能出现在二手市场。(屠震昊)